为做好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西安石油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管理
为做好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组织领导工作,根据学院学科情况及工作实际,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及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1.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
组 长:张建高、陈武
副组长:邱岭
成 员:陈柯、董梅、高鹏鹏、秦艳霞、邓林、王文峰、张虹、李红、雷蕾
秘书:耿淑芳
负责组织落实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制订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按照规定遴选、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根据专业领域具体情况成立复试小组,组织对考生复试考核,提出拟录取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公开有关信息。对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复试结果全面负责。
2.研究生复试录取督查组
组长:邱岭
成员:赵玮、李娜
负责全程监督、巡视和检查本单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调查处理本单位投诉和举报事项。
二、复试基本要求
1.学院根据学校划定的复试分数线,结合生源和招生指标等情况,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考生名单,其中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按照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总分下降20%执行。
2.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由研究生院进行资格认定。
3.学院根据复试工作相关要求,制定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和调剂工作细则,经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审议,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后公布。
4.学院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按照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组织复试命题工作,并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保管、使用复试试题。
三、复试方式、时间
1.复试方式:
现场复试。在雁塔校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2.复试时间
学院根据复试工作安排确定每批次的具体复试时间,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后,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四、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由我院指定专人负责。考生须在复试前提交以下材料:
1.往届考生(含同等学力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设置最长有效期)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毕业的考生)。持国外学历的考生,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认证材料。
2.应届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设置最长有效期)。
3.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还需提供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
4.非全日制考生还需提供提供本人签字、定向就业单位盖章的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三份。
5.考生个人简历、学业成绩单、科研成果、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6.考生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全部复试工作结束前考生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以上材料1-5还需要提供电子版,复试前发送到学院邮箱:wgyxyyjs@xsyu.edu.cn,格式要求如下:
材料1-4所有证件电子扫描件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命名:姓名-考生编号-证件-报考专业。
材料5电子扫描版按顺序编辑成1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命名:姓名-考生编号-综合-报考专业。
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内容及成绩核算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测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等四部分。其中,前三部分分值占比分别为60%、30%、10%。
复试内容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职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科研实践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一)专业知识测试
专业课笔试为《汉英翻译》,主要考核学生掌握翻译实践技能的程度。笔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英文写作》《英汉翻译》两门课程。考试时间为每门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加试科目成绩有1门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能力测试
面试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①专业综合知识、综合能力;②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④考生创新精神、能力和动手实践能力的考察;⑤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以及人文素养;⑥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三)外语水平测试
综合能力测试时除特别说明可以使用汉语回答的问题外,全程使用英语。
(四)心理健康测试
在复试工作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否则视为放弃复试。
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西安石油大学心理咨询网络平台”,输入账号及密码(账号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点击“心理测评”,完成心理健康测试。未完成心理健康测试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五)成绩测算(数据保留两位小数)
(1)总成绩=初试折合成绩+复试折合成绩;
(2)初试折合成绩=初试成绩/5×70%;
(3)复试折合成绩=复试成绩×30%;
复试成绩100分=专业知识测试成绩×60%+综合能力测试成绩×30%+外语水平测试成绩×10%。;
(4)复试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六)复试相关要求
(1)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不低于120%。
(2)复试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行为规范。复试全程录音、录像。
(3)每位考生现场复试(综合能力测试、外语水平测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加试和心理健康测试单独组织,时间不计入内),复试情况应认真记录并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4)学院按规定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考核,并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复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含复试秘书1人)。复试小组成员中,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如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本学院复试的教师严格回避。复试评委必须现场独立评分,复试过程要有现场记录。
(6)复试结束后,将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等原始材料报送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六、体检
所有拟录取考生须在学院拟录取名单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提交西安石油大学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近3个月内的体检报告单,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者,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工作
1.根据教育部招生管理规定,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
2.录取工作坚持“按需招生、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拟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后,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
3.录取工作结束后,研究生院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xsyu.edu.cn/)统一公示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上级部门审核。
八、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
1.学院健全研究生招生录取信息公开机制,对于应公开的招生录取信息,严格按照规定准确、规范、充分、及时予以公开,并做好对所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和解释说明工作。
2.学院按照规定提前在本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调剂工作细则、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复试成绩等信息,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规范透明。
3.学院加强对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认真执行有关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坚决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工作规定、弄虚作假和严重失职者,将追究其责任,并根据不同情况做出严肃处理。
4.学院加强复试录取巡视监督,及时调查处理考生的投诉和举报,对于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招生违规事件,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合法权益和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5.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九、考生申诉与处理
若考生对复试环节有任何异议,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申诉(邮箱:wgyxyyjs@xsyu.edu.cn电话:029-88382758),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调查处理,调查或处理结果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人答复。
十、联系方式
请考生及时关注学院网站发布的复试录取工作相关信息。
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9-88382758
邮箱:wgyxyyjs@xsyu.edu.cn
西安石油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