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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 2026-09-18 10:23:36   作者:   浏览量:


根据《西安石油大学推荐、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西石大2021227 号)及《西安石油大学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的通知》相关要求,特制定我院2027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外国语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生接收工作办法和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组成如下:

 长:陈武 张建高

副组长:邓林 焦龙

 员:陈柯 董梅 张虹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落实推免生接收各项任务。

 员:耿淑芳 陈浩 尹晓娇 陈璇

二、接收专业

我院全日制英语笔译专业接收推免生。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如下:

类型

学科专业代码、名称

学科专业名称

专业学位

055101  

英语笔译

三、接收条件

1.获得就读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其他符合国家规定的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人员。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学术不端行为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身心健康。

3. 学习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4.品行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无未解除的纪律处分。

四、接收程序

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2027年推免生的正式报名和录取工作需通过“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申请流程如下:

学生申请。校内外推免生向学科专业所在招生院系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西安石油大学接收推免生(含直博生)报名申请表》;

2.学生证信息页和注册页、身份证正反面;

3.加盖教务管理部门公章的学业成绩单;

4英语水平证明;

5.学术论文、专利、学科竞赛获奖及其它能证明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6.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7.本人签名的复试诚信承诺书。

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成PDF电子文档,以“报考学科专业代码及名称-姓名-本科学校-本科专业”命名,发送至学院邮箱:wgyzs@xsyu.edu.cn。身份证件及相关申请材料原件由学院在复试时严格核验。

“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填报我校志愿。

综合考核

1.材料审核。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成立不少于3人的材料审核专家组,按照工作要求,对推免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客观独立打分,形成审核成绩,材料审核通过者准予复试。

2.院系组织专家组对取得我校复试资格的推免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材料复核、复试(专业知识考核、英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院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材料审核通过者发送复试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接受复试,否则视为放弃考核资格。考核工作安排及名单详由各院系具体通知。

3.考核方式可采取线上或线下的形式,以综合面试为主,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院系根据复试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公示。

(三)拟录取。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接受拟录取,否则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最终录取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为准。

五、奖助政策

以国家、陕西省和学校相关奖助政策和当年评选通知为准。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助学金仅面向基本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

1国家奖学金:20000/年。

2.国家助学金:6000/年。

3.学业奖学金:一等学业奖学金8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5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3000元。

4.王涛英才奖学金:20000/年,获奖名额以当年通知文件为准。

5.中石油奖学金:6000/年,获奖名额以当年通知文件为准。

6.研究生创新基金:自然科学类最高资助额度为20000/项;社会科学类最高资助额度为10000/项,具体资助额度以学校文件为准。

7三助岗位助学金:学校设置三助(助教、助研、助管)岗位。

六、申诉与监察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严格落实回避制度。对违反工作规定的相关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二)对在推免生招收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并通报推荐高校,并由推荐高校所在地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三)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取消录取资格:

1.申请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2.入学前受过处分;

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

(四)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五)考生在招生过程中有异议的,可向院系提起申诉,院系须及时受理并予以答复。申诉人对答复有异议的,可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起申诉。

七、联系方式

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jszs.xsyu.edu.cn/

电话:029-88382328

邮箱:yanzb@xsyu.edu.cn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电子二路18

2.招生院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1469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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